【追踪】插座“缩水”!绵阳西城•君悦华府开发商首度回应:可能是施工班组想节约!
拆除顶楼违建
业主:购房补充协议约定了“专属使用权”
18日上午8时许,在经开区城管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现场督办下,西城·君悦华府2幢顶楼业主何先生自行组织人员对违建部分予以拆除。
开发商首度回应
“少安插座,可能是施工班组想节约”
律师说法
开发商不按设计图纸施工涉嫌偷工减料 违反《建筑法》四川天启律师事务所谢德平律师认为,根据我国《建筑法 》第五十八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该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涉嫌偷工减料、不按图施工、擅自修改工程设计等违法行为,建筑施工主管部门应当调查核实并进行相应处理。
对于开发商将与顶楼房屋直接毗连的屋顶平台,以“专属使用权”的名义,包含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中一事,谢德平律师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规划上专属于特定房屋,且建设单位销售时已经根据规划列入该特定房屋买卖合同中的露台等,应当认定为前款所称的专有部分的组成部分。”之规定,专属露台必须要有规划依据,而此事件中开发商自行划定 专属屋顶平台并没有规划依据。因此,上述屋顶平台应当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并共同管理。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擅自占用、处分业主共有部分、改变其使用功能或者进行经营性活动,权利人请求排除妨害、恢复原状、确认处分行为无效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规定,开发商违法处分上述屋顶平台的行为应属无效民事行为。购房人未能依约取得上述屋顶平台“专属使用权”,有权向开发商主张赔偿弥补所遭受的损失。
END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
绵阳日报社融媒体记者/唐甜
编辑/曹雨婷 值班主任/侯荣 值班编审/刘益
未经书面许可,自媒体禁止转载!